初二男生遲回家怕被家長罵,謊稱被人蒙眼帶走罰跪4小時
  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璐瑤,通訊員越公宣、龔宣報道:11月29日上午,廣州某中學的學生小梁在監護人鄧女士的陪同下,到越秀區公安分局華樂派出所報警。鄧女士告訴警方,11月28日晚,小梁疑因沒有給“保護費”,被同校初三學生蒙眼帶走並罰跪4個多小時。
  民警隨即根據報警人小梁反映的情況,前往學校對相關人員進行調查,並調取相關路段的視頻監控錄像。經翻看視頻監控和走訪分析,民警發現,11月28日下午18時,小梁與一同學分別騎一輛自行車途經淘金路段。
  於是,民警便找當晚與小梁一起騎自行車的同學小李,小李反應,當時他與小梁放學後騎自行車一起到自己位於淘金北路的家裡玩游戲,一直玩到接近晚上11點,後送小梁至太和崗路口,小梁自行回家。
  12月3日晚上,小梁在監護人鄧女士和學校保衛幹部的陪同下到華樂派出所協助調查。在民警的教育開導下,小梁開口向民警承認,當晚,他其實是自己貪玩回家太晚,怕被媽媽打罵,便撒謊說自己放學時被同校幾名學生蒙眼帶一網吧跪地。
  越秀警方提醒並呼籲,家長應當教育、多關心孩子的生活、學習,加強溝通,及時發現子女在生活中遇到的問題。一旦遇到涉及校園以及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告知家長、老師,並向警方反映。編輯:李傑  (原標題:廣州初二男生遲回家怕家長罵 謊稱被人蒙眼帶走罰跪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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